随着物价不断上涨,为切实保障我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和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规范中“城镇居民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按不低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60%确定”的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2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360元;农渔村居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220元。
据了解,此次低保提标将惠及全区低保对象4412名,其中城镇低保居民857名,农渔村低保居民3555名。相比去年,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提到320元、农渔村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到200元。今年低保提标增幅相差不大。本次最低生活保障提标资金仍按现行财政渠道解决。
另外,我区首次实施的低保边缘户物价补贴已于上周发放完毕,惠及589户1412人,共计发放资金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