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
关于开展公开选拔部分区管副科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部分区管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名额(5个)
区委新经济新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名;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名;区发展和改革局总工程师1名;团区委副书记1名;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定海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公开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公开选拔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现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0年7月31日)。
3. 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报考的。
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符合学历、年龄等要求的也可报考。团区委副书记职位的报考条件作适当放宽。
(二)职位条件
区发展和改革局总工程师职位:了解宏观经济运行的相关知识;有从事经济工作的经历。
区委新经济新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位:中共党员,有三年以上党龄和一定的党务工作经历;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较强。
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位:中共党员,有三年以上党龄和一定的党务工作经历;热爱党建工作;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强。
团区委副书记职位: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共青团工作,思想活跃,有共青团和相关工作经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时间计算至2010年8月)。
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有一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安心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角色意识。
四、公开选拔的基本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干部工作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共分宣传发动、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七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二)推荐报名
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组织推荐的,由推荐单位对照有关职位的报考范围、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到定海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个人报名的,可以直接到定海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定海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10人的职位不开考,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入围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8人进入面试。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分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两个阶段。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六)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占70%和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每一职位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目标职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量化赋分。
(七)讨论决定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量化赋分等情况决定拟任人选,并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对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任职,作空缺处理,不实行递补。
五、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为7月19日至23日。报名地点为定海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任职文件、工作时间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决定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负责本次公开选拔干部工作的具体实施。区纪委(监察局)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公开选拔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考。
附件:1.定海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推(自)荐表
(点击下载)
2.诚信承诺书
(点击下载)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
201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