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公开选拔部分区管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第一号)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区委研究,决定从7月中旬起公开选拔部分区管副科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及职位
定海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公开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公开选拔5个职位:区委新经济新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名;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名;区发展和改革局总工程师1名;团区委副书记1名;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1名。
二、公开选拔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现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0年7月31日)。
3. 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报考的。
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符合学历、年龄等要求的也可报考。团区委副书记职位的报考条件作适当放宽。
(二)职位条件
区发展和改革局总工程师职位:了解宏观经济运行的相关知识;有从事经济工作的经历。
区委新经济新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位:中共党员,有三年以上党龄和一定的党务工作经历;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较强。
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位:中共党员,有三年以上党龄和一定的党务工作经历;热爱党建工作;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强。
团区委副书记职位: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共青团工作,思想活跃,有共青团和相关工作经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时间计算至2010年8月)。
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有一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安心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角色意识。
三、公开选拔的基本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于2010年7月中旬起至9月上旬结束,基本程序为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等七个阶段。有关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资格审查
由定海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10人的职位不开考,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2.笔试
2010年7月31日举行。笔试主要测试入围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150分钟,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2010年8月14日举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8人进入面试。面试分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两个阶段。注重对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
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4.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占70%和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每一职位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目标职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方法进行。
5.讨论决定
按规定对拟任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对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作空缺处理,不实行递补。
四、报名办法
报名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每一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9日—7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定海区昌国路61号,区委组织部204室)。
报名要求:报名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工作时间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报名表格可到定海党建网站下载(www.dhdj.com.cn)。
五、其他事项
公开选拔工作在定海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咨询电话:2053585、2056498;举报电话:12388(区纪委)。
本公告由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定海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