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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租住定海区大学生公寓的通知
文字显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0-4-19 16:23:02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组织:

定海区大学生公寓一期改造工程即将竣工,现向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及有关企业开展申请租住大学生公寓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0416——2010430

二、申请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方可申请租住大学生公寓。

1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的,为“211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区属企业的,为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来定海自主创业、投资办厂、项目合作、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

2、单身,舟山本岛无住房。

3、所在单位未提供住宿条件。

三、公寓地址

定海区培训中心内(盐仓街道蔡家墩)

四、其他事项

1、租金200/月,一季度一付;物业、宽带、有线电视费用免费,水电费用自理。

2申请人需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在企业工作的还需提供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和职务任命书复印件,或工商税务登记复印件。

3请有意租住大学生公寓的人员填写《定海区大学生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可在定海党建网下载),并在规定期间报送至区人才办。联系电话:2601592(传真),邮箱:dhrencai@126.com

附件:定海区大学生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

 

     舟山市定海区党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0年4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