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组织:
定海区大学生公寓一期改造工程即将竣工,现向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及有关企业开展申请租住大学生公寓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0年4月16日——2010年4月30日
二、申请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方可申请租住大学生公寓。
1、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的,为“211”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区属企业的,为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来定海自主创业、投资办厂、项目合作、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
2、单身,舟山本岛无住房。
3、所在单位未提供住宿条件。
三、公寓地址
定海区培训中心内(盐仓街道蔡家墩)
四、其他事项
1、租金200元/月,一季度一付;物业、宽带、有线电视费用免费,水电费用自理。
2、申请人需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在企业工作的还需提供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和职务任命书复印件,或工商税务登记复印件。
3、请有意租住大学生公寓的人员填写《定海区大学生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可在定海党建网下载),并在规定期间报送至区人才办。联系电话:2601592(传真),邮箱:dhrencai@126.com。
附件:
定海区大学生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
舟山市定海区党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