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干部教育
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高素质社区(村)干部队伍,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根据区委《关于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定委〔2010〕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和“实际、实用,有实效”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改进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健全保障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社区(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促进党在基层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更好的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区”战略部署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培训目标
每名社区(村)干部届内至少参加一次区级以上集中培训,每人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其中社区(村)书记、主任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到2012年,城市社区书记和主任基本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农渔村社区(村)及城中村的书记、主任高中以上学历达到70%以上,其中45周岁以下的社区(村)书记和主任基本达到高中以上学历。
三、职责分工
建立区和乡镇(街道)分级负责,区属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除选送部分优秀社区(村)干部参加省、市统一安排的集中培训外,区委组织部、区新农办、区民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的教育培训,乡镇(街道)负责其他社区(村)干部教育培训。区属相关部门按照工作需要和职责分工,分别抓好社区(村)干部的业务工作培训。原则上,全区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社区(村)干部综合性集中培训,区属相关业务部门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社区(村)干部业务培训。
四、工作措施
1.创新培训内容。要组织社区(村)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用技术、服务群众以及村居民自治等方面的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社区(村)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适时开展针对性的专题培训。要围绕转变农渔村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开展经济转型升级、开发高效生态农业、农业产业经营、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农村社会化服务等专题培训;围绕城乡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区域统筹发展战略、城乡规划与管理等专题培训;围绕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公共卫生、文化建设、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及环境保护等专题培训;围绕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注重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处置等专题培训。
2.加强师资阵地建设。整合资源,抓好师资队伍建设。要从领导干部中选聘一批,党校、高校等教育机构确定一批,本地有一定影响的优秀社区(村)干部中筛选一批,组建社区(村)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并加大师资库内人员的继续培养。加大投入,抓好培训阵地建设。要筛选培育一批在集体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基层组织建设、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基层单位作为社区(村)干部教育培训实践基地和现场教育点;大力推进农渔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等网络教育平台建设,以满足现代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
3.改进培训方式。综合运用课堂授课、专题讨论、现场体验和社会实践等教学模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培训基地和示范点作用,积极推广“课堂+场地”培训模式。根据培训和工作需要,针对性选送社区(村)干部到机关、强社区强企业短期挂职锻炼或组织外出培训,开展城乡社区干部交叉挂职锻炼。发挥农渔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作用,多安排“短、频、快”的培训。探索自主选学制度,逐步扩大社区(村)干部在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上的选择权。鼓励社区(村)干部在任期内参加自学考试等学历教育,完成社区干部学历升级目标,着力提高社区(村)干部学历层次。完成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培训的,所需经费由市、区、乡镇(街道)和个人各承担四分之一。
4.健全保障机制。建立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建立社区(村)干部培训档案,动态掌握每个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建立分级与分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加强对社区(村)干部参训情况的考评,并把结果登记到个人培训档案中,其中社区(村)书记参训考评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各乡镇(街道)要把社区(村)干部参训情况、考核情况作为社区(村)干部绩效考核、评先表彰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把社区(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区、乡镇(街道)两级财政预算。
五、组织领导
加强社区(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基层组织工作队伍的能力和素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把社区(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纳入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社区(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督查机制,成立由区委组织部为牵头单位的社区(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区社区(村)干部培训年度计划,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区属部门要根据全区培训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措施,统筹安排好社区(村)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办公室
201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