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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经营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文字显示:        来源:小沙镇 董凯龙    发布时间:2010-2-3 9:16:02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通过深入细致的对我镇的土地流转工作的调研,发现在土地流转方面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农业基本情况

小沙镇位于舟山本岛西北部,东邻马岙,南靠双桥,西接岑港,北临长白水道。距定海城区20公里,交通便捷。境内海岛岸线曲折,港湾众多,呈现丘陵、平原、滩涂和海域的地貌。全镇现有区域面积43.7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42.9平方公里,滩涂面积0.8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度13公里。全镇有耕地面积13538多亩,其中水田9669亩,农保率达932%,山林面积有29433亩。自去年12月以来,小沙镇就成立了镇、社(村)两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对全镇6个农业村家庭承包经营的8655亩耕地流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逐户登记造册。并完善流转手续,做好土地流转相关档案的管理,制定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对原土地流转手续不全、不规范,协助农户进行补齐完善;对条款不清、标的显失公平的流转合同引导双方重新签订合同,并做好备案、登记和归档工作。近年来我镇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围绕支柱产业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目前,全镇共有土地流转总面积约4500亩,其中今年新增流转面积500余亩。主要是以转包和出租两种方式进行流转,将土地流转去向基本定为养殖(位于青岙、下庵、亩、旭旺外畈塘、十三弓300亩、小江尖)、集约型粮食种植(位于大沙社区、增辉社区)、蔬菜(大沙东岙弄下游)、草坪花卉(位于乐家、伍佰岙)、水果(位于华厅、沙交)5大块,流转重心放在大沙区域。目前,大沙区域180亩的蔬菜基地规划,并在逐步形成。2009年全镇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8户,面积共357亩,主要是发展大棚葡萄、草坪和蔬菜基地。

二、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目前,我镇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是。1、流转形式多样。具体有转包、租赁、转让等流转形式。2、经营范围多样。土地流转经营范围已从二轮承包之初以种植粮油为主,逐步扩大到水产养殖、花卉苗木、畜禽养殖、现代农业(包含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等等。3、经营主体多样。有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主及种粮承包大户等。4、流转效益明显提升。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全镇实现了土地利用的合理配置,不仅涌现了大量的农业种养大户,增强了我镇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而且使全镇的土地集约化经营和农业的规模化发展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农业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同时,土地的流转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转移出来,及时地补充了全县工业及三产对劳动力的需求,农村现代化的进程明显加快。

2008年我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流转规范性政策。首先,严格按照“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保障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规范农村土地利益关系。其次,2009年我镇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无偿为当地农村的土地流转提供政策指导、业务咨询、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以进一步完善全镇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努力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

三、制定了土地流转帮扶办法

1、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流转双方提供统一合同范本,组织供需双方谈判,指导签订流转合同等工作,为供需双方搭建流转桥梁;

2、承担土地流转业务指导,为流转双方提供服务和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对发生的土地流转纠纷进行调解处理或向上级部门申请仲裁等协调服务;

3、对依托农业企业和合作组织、符合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扶持政策进行的土地流转,达到100亩以上的,镇财政将给予每亩一定的资金补助;

4、对发生土地流转以后进行设施农业建设的,优先享受各项设施农业扶持政策;

5、对流转转出土地的农民,优先享受镇、村两级再就业培训,并优先安排就业,对创办二、三产经济实体的,协调信贷资金扶持;

四、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多通过私下口头协议,将土地流转给邻居或亲属,没有签订合同,导致承包费兑现难而引发纠纷,难以解决。目前我镇存在着这种农户间口头约定流转土地的现象。

(二)对土地流转各项法律制度的宣传还不到位。有一部分老百姓旧习惯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转困难,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有的对土地眷恋还很深,宁愿造成土地荒芜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

(三)耕地规模经营面积小,农业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由于责任制初期,大多数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产田分类平均发包给农户的,导致面积不大块地多,难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约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农户的收入。

(四)部分村干部甚至个别机关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应由农户和业主自由协商,对之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疏于管理。

()部分土地难以恢复。土地流转后,部分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如修建的圈舍、仓库、路及房屋等永久性公益设施难以恢复。

五、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建立正常的农村土地次序不仅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而且影响到农业产业化进程,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教育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知法、懂法、用法。

(二)培训土地流转工作人员。由于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的工作人员,对土地流转认识还不够,对各方面政策了解还不够透彻,也会导致土地流转工作难进行,所以建议对涉及土地流转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土地流转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要认真解决土地纠纷。土地纠纷是农民土地流转后的遗留问题,如果解决不到位,势必影响农民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整个土地流转工作。

(四)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流转工作人员需指导农户之间签定的合同,签定之后,需严格审核,以减少和避免土地流转纠纷。

(五)建立建全“失地农民”的培训机制,提高“失地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生存本领。从调研可以看出,许多失地农民外出务工仍然是停留在原始的出卖劳动力的水平上,因此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迫在眉睫,政府要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工作,让他们真正从农民中分离出来,从事第二或第三产业,让他们“失地”后能走出去、站得稳、能增收,能致富。这对促进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都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