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仓作为定海“向西发展”战略实施的重点区域,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如何应对和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和被拆迁户,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探索失地农民保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成为当前街道乃至区政府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征地拆迁工作开展情况
解放西路隧道及主干道建设工程,共涉及拆迁户164户,因涉及违章建筑及应拆未拆等问题现尚剩27户未签订拆迁协议;市殡仪馆拆建工程馆区及安置小区建设均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110KV工程共需安装塔基11基,目前已全部完成安装及高压线架空,并已通电;
220KV工程高压线路架通需涉及4户村民,目前已完成房屋评估、确权、签约工作,220KV变电所建造共需征用土地38亩,涉及农户35户,目前已完成土地征用工作,建造外围塔基5座;虹桥水库二期治理工程已铺设污水总管7000米,支管8000米,完成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占总工程量的45%;区客运集散中心涉及拆迁户33户,现尚剩3户未签订拆迁协议;大桥景观带建设工程涉及拆迁户11户,其中 9户已签订拆迁协议,同时已配合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大理石加工点搬迁工作;新螺头国贸物流基地共涉及44户拆迁户(园区内17户,入园道路27户),一期需征用土地118亩,目前已完成了15户民房的拆迁工作,38户民房拆迁已进入丈量评估阶段,已着手118亩土地征用工作,预计年内完成;区产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完成了前期的论证和编制审批工作。
二、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征地难,动迁难。现行的土地征收价格太低,是造成征地工作难度大的最重要原因。盐仓地处城乡结合部,加之近年来随着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入,房屋对于辖区村民来说,不仅是居身之所,还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即房屋出租收益,若房屋被拆迁,则切断村民部分甚至全部经济来源。另补偿方式单一,失地农民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民一旦失去土地,缺乏谋生手段,普遍存在后顾之忧;有些拆迁户或提出无理要求,希望在拆迁补偿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2、土地、房屋权属情况复杂,违法建筑比例较大。由于历史原因,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合法权属的登记管理不够严格,征地拆迁中常出现手续不全现象。此外过去村、组、乡、区对村民建房行为规范滞后,管理不到位,致使村民群众不经审批自建自搭房屋的现象很普遍,在拆迁过程中难以做到正确确权。
3、易发生群体性纠纷和暴力对抗事件。被拆迁户文化水平总体不高,法制意识相对较低,同时也不排除工作人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容易产生拆迁纠纷,客观上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三、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的思考
(一)坚持“和谐拆迁”,创新理念指导拆迁工作
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全社会更加关注被拆迁人的权益,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政府的拆迁工作面临着诸多的新问题和新要求。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拆迁工作启动之初,就应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将“在拆迁中体现和谐,在和谐中推进拆迁”成为整个拆迁工作的主旋律,并努力做到“四点要求”和“四个原则”。“四点要求”即:一要转变一个观念,把拆迁工作从以往追求速度的“强制性拆迁”向关注民生的“和谐拆迁”转变,采取积极措施取信于民,主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二要强化一个意识,强化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要坚持一个宗旨,坚持服务宗旨,充分理解拆迁对群众生活的重大影响,主动为群众搞好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四要树立一个形象,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通过“和谐拆迁”,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群众利益为根本的良好形象。“四个原则”即:以人为本,和谐稳定原则;严格程序,依法拆迁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监督,清正廉洁原则。
(二)坚持“精细拆迁”,创新机制推进拆迁工作
1、组织领导精细化。按照“统一领导、专项推进”的原则,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并实行“党政领导包项目机制”。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组织成立“拆迁工作办公室”,抽调政治素质较高的后备干部、熟悉政策法规、群众基础较好的老干部充实到拆迁办中,代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指导督办,推动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2、工作机制精细化。健全完善层级负责的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周例会、日常工作通报、绩效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拆迁工作管理。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借助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法规、政策和拆迁工作的举措,积极争取社会舆论的广泛支持。制定缜密的推进机制,突出抓好搬迁动员的每一个关键环节。以帮助群众搞清政策、算清帐为重点,组织做好拆迁启动前的动员工作;以倒计时公开提示等方式,认真做好搬迁奖励期的动员工作;以关注特别群体为重点,集中做好拆迁收尾工作。
(三)坚持“人本拆迁”,创新思路改进拆迁工作
1、发动群众深入参与。拆迁工作启动之初,主动成立由群众代表组成的群众监督队伍,通过社区推荐,群众推选,组成一支10——30人的群众代表队伍,全程参与拆迁工作。从学习法规政策,到入户调查摸底;从拆迁动员大会,到评估承办单位的公开招标;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到强制拆除私建滥建,群众代表全程进行实质性参与。
2、依靠群众促进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群众代表的积极作用,通过群众代表把拆迁工作的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及时全面地反馈给广大被拆迁群众。另一方面,拆迁办还可通过由群众代表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及时了解广大群众对拆迁工作的反映,掌握群众的思想动向和行为动态,并与群众代表一起研究促进问题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3、尊重群众赢得信任。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把充分尊重群众、理解群众,作为赢得群众信任的基础。一是“以情感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释疑解惑工作,特别是对于群众一时不能理解和接受的问题,反复做工作,一次做不通做两次,两次做不通做三次,用真情实意打动群众。二是“以理服人”。向群众详细交待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宣传此次拆迁的重大意义,同时实事求是地帮群众算好算透利益账,设身处地帮助群众权衡利弊得失,用政策法规说服群众。
(四)坚持“阳光拆迁”,创新举措促进拆迁工作
1、公开工作程序。主动向群众公开所有与拆迁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凡涉及到拆迁的居民每家都发放一张“明白纸”,对拆迁的范围、时间做出了明确界定,对拆迁政策和办理拆迁手续的有关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帮助群众更加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以及需要履行的工作程序。
2、公开处理问题。一是公开组织听证会。针对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普遍性问题,专门组织召开听证会议,邀请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集中回答群众的问题。二是公开进行现场答疑。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拆迁办可随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由包项目的领导和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参加,群众畅所欲言,当场提问,参会领导和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公开解答。能够现场解决的,全部现场给予公开明确的答复;现场不能解决的,明确解决时限;无法解决的,向全体在场群众说明原因,讲清道理。三是公开拆除私建滥建,严惩靠非法手段发“拆迁财”的人,对于那些通过套取拆迁补偿款来实现盈利目的私建滥建,坚决予以公开拆除,充分体现政府公平待人,公正办事的决心。
3、公开接受监督。一是邀请人大代表和议政会成员对拆迁工作进行视察,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其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邀请群众代表对拆迁工作进行监督。群众代表不仅可以随时查阅相关文件,而且对于所发现的问题,可以代表被拆迁群众要求工作人员进行解答,工作人员必须予以认真答复。三是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要求纪检部门对于群众反应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