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组织:
经区委同意,现将《关于推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群工作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党群工作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办公室
200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