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出台《2009年舟山市定海区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社区(村)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90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工作。
《第一号》选聘对象为定海生源或定海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省级优秀毕业生、“211”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在2009年8月31日前毕业),专业不限;在定海服务的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活动今年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报名人数按各乡镇(街道)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确定选聘岗位,此轮选聘将不再设笔试环节,将直接根据报考考生的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