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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共舟山市定海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工作的通知
文字显示:        来源:定海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09-1-13 8:29:38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组织,区消防大队、区边防大队、区武警中队、57高炮一营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舟山市定海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的提案征集工作,使党代表更好地参与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决策。现将党代表提案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党代表提案的内容:党代表提案的内容必须是区委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重点应突出以下方面:

1、对区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建议;

2、对全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和发展规划的意见、建议;

3、对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

4、对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

5、对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6、对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8、涉及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

 二、党代表提案的基本要求:提案要围绕中心工作,按照规定内容提出,注重重大性、预见性、科学性、可行性;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有明确的案由、案据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意见;党代表提案可由党代表个人或联名向区党代会年会提出,党代表联名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提案须按照规定格式书面提交。

三、党代表提案审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违背党内规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涉及国家秘密、明令禁止的;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以解决个人诉求为目的的;超出区委职权范围的;提案审查机关认为不应受理的其他情形。

四、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代表提案是党代表参与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决策的重要途径,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及时通知本区域内的每位区党代表积极参与提案征集工作,全区各党(工)委、党组书记为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区委领导意见,抓好落实,确保党代表提案的质量,充分发挥党代表提案作为党代表议党议政的主渠道作用,积极为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献计献策。党代表的提案必须在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大会提案组。

 

联系人:乐科军  699806  2601590(办)

 

附:1、中国共产党舟山市定海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2009年年会代表提案纸

    2、中国共产党舟山市定海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2009年年会代表建议、意见专用纸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党代表联络办公室

20081217